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1. 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 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 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 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 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 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 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考勤的重要性
1、考勤是为维护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肃企业纪律,使员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2、考勤是能严谨、明晰地来成为严格的规定,是一种制度体系来衡量员工的标准。
3、考勤的目的是使员工融入公司融入团队之中从而创造更大的效益。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 40 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 40 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1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领导经总经理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钟(即 14:00 上班,需在 13:45 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间:
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八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一)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 月 1 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三天(5 月 1、2、3 日)、国庆节三天 10 月 1、2、3 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2)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 8 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不含副总以上级)请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呈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一)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办理);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办公室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二)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三)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考勤副卡必须在 2 天内报办公室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机构等),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副卡。
(五)每月迟到累计达 30 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 3 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或各项目部)须填写 < 外勤工作考核登记表 >,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丽英每月负责发卡收卡(正副卡)、统计汇总上报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八)公司于每月 20 日之前在办公大楼一楼公布上一个月公司总部人员的出勤情况。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至 5 时 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3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 1 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 LOGO 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 5 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 10 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 10 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 10 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 10 分钟至 30 分钟(含)者每次罚款 20 元;超过 30 分钟至 1 小时(含)者每次罚款 50 元以上者;1 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 3 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 30min 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 30min 或超过 30min 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 2 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 2 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 3 天,超过 3 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 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 x 请假天数 x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 3 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 2 天或当年累计旷工 3 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 100% 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 100% 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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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员工在休假、请假时有章可循,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合理适度的处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组织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参照执行,并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安排,其它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根据情况另行规定。
2、不同季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
3、员工一个月休息 4 天,实行轮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 4 天者,当月可申请补休,补休有效期为 1 个月,过期作废,申请补休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否则无效。
二、请假制度
1、所有请假均为事假,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 事假不计发工资(婚假、产假、丧假等除外)。
3、请假批准权限
员工请假在 3 天(含 3 天)以内的,由各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在 3 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厨房由牛师傅批准。
4、请假程序
①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提前 1 天以上持请假单逐级请假,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假。
②请假单逐级得到
③遇到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仅限 1 天。事后补填请假单。
④如遇特殊情况可续假,续假应提前 1 天请示。凡未请示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⑤假期结束后,请假人应及时向办公室进行销假。
5、特殊情况下的请假(如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但应由公司
三、非正常考勤审批
1、华海易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厅、厨房执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办公室执行“一天两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时间以各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准。
2、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无法打卡时,均属非正常考勤范围。须填写《员工外出记录表》,部门经理和办公室签字批准后,计正常上班。凡未填写《员工外出记录表》或未经
3、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在每天(早)上班时先打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电话请示,尔后补填《员工外出记录表》。一月内无故未打卡 3 天以上(含 3 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同时给予开除处理。
4、各级负责人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员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除申请人本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各级审批人亦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备注:打卡范围,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除外,公司所有人员一律按照规定打卡。
四、考勤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
以指纹打卡记录为准,每月每人有三次机会(包括忘记打卡或因天气等突发原因晚来)。超过三次机会,每出现一次迟到早退现象罚款半日工资(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统计
1、考勤统计时间为一个自然月,并于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
2、公司员工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管理。
六、本暂行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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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XXX 支付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出勤管理细则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时间: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8:00
3、打卡时间:员工出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及下班离岗时间,每天打卡两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监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登记。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须到公司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视情况按事假 / 旷工处理。
5、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及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记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6、综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 3 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 / 分公司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 / 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7、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四、缺勤规定
1、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 5 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扣罚 5 元 / 次;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扣罚 10 元 / 次;迟到 1 小时以内扣罚 20 元 / 次,超过 1 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3、旷工:员工未办理请假或外出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或各种假期逾期无续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以及伪造出勤记录等行为视为旷工。旷工 1 天者扣 3 倍日薪,月旷工累计 3 天或年旷工累计达 5 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员工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五、请假制度与假期类别
(一)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休假当天上午 9:30 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有关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短信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对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必须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内补齐有效证明。
4、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不满半天者,按请假半天处理;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不满一天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5、请假审批权限
(二)事假
1、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可申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门可申请另聘临时工补缺。
3、事假为无薪假期,请事假者扣发日薪金;
4、如请事假之前存在调休假,可用调休假冲抵事假,不扣发工资。但必须是调休在前,请假在后, 即调休假不可提前预支。调休时须在《员工请假申请单》上注明具体调休时间,经综合管理部考勤专员核实并写明调休情况后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方可调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结婚,经批准后酌情给予婚假。请婚假前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结婚证明,且结婚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之后。
1、按法定结婚年龄 (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 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 (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 的,可享受晚婚假 13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产假
1、公司正式女职员可依法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 23 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3、怀孕女员工需在休假前 1 个月办理请假手续,向所在部门及综合管理部提交《员工请假单》及相关医院证明,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公司正式男职员在配偶计划生育期间,可申请 10 天带薪看护假期。
5、女职员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公司办理报销。
6、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7、哺乳期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享受 1 小时哺乳时间,可申请提前 1 小时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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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 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 8 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 6 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 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销假)
①请假
a. 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 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 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 3 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 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 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 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 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 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 1 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 2 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 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 50 元;
3. 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 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 30 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 5 天,全年旷工累计 7 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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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 各部、处 (班组) 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 考勤员职责
2.1 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 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 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 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x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 汇报
各部门应在 28 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 5 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 事假
5.1 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 一般员工请假 4 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 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 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 4 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 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 11 日,3 月至 5 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 8 日;6 月至 9 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 5 日;9 月至 11 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 2 日;12 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 病假
6.1 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 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 9 年的员工按 75% 计发工资;工龄满 4 年 (合 4 年) 的员工按 70% 计发工资;工龄不满 4 年的员工按 65% 计发工资。
6.3 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 工伤
7.1 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 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 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 4 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 (男 26 周岁、女 24 周岁) 者增加另婚假 6 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 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 4 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 3 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 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 产假一般为 57 日,5 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 30 日,双胞胎产假为 70 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 符合晚育年龄 (女 24 周岁) 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 70 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 15 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 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 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 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 3 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 员工如果 1 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 探亲假
11.1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 工作期满 1 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 员工丧偶已满 1 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 (18 周岁以下) 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 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 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 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 3 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 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 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 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 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 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 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 1 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 20 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 员工探亲假期
11.3.1 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 1 个月。
11.3.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 日。
11.3.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 4 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 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 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 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 探亲假管理
11.4.1 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 加班倒休
12.1 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 主管人员平时加班 3 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 3 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 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 150% 计发加班工资。
12.4 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 (元旦、五一、十一、春节) 按本人日工资的 200% 计发加班工资。
12.5 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 旷工
13.1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 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 8∶00~9∶00
下午 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 (室) 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 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 遇有上午公出 12 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 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 3 分钟后 15 分钟内为迟到,15 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 2 小时计算;
(四)15 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 3 日或 1 个月内累计 6 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 17:30
冬季: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 1 日起至当月 30 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 2 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 1 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 / 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 30 分钟 (含) 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 30 分钟 (含) 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 30 分钟不足 2 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 2 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 2 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 / 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 2 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 (区) 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 (非正常打卡) 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员工考勤制度 – 七品书 – 七品书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 / 次,1 次加班不到 1 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 (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 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 员工每月上班迟到 10 分钟以内 (含 10 分钟)2 次不计迟到,2 次以上的 10 分钟以内(含 10 分钟) 扣发工资 5 元,迟到 1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 30 元 / 次。
1.2 员工每月上班早退 10 分钟以内 (含 10 分钟) 扣发工资 5 元,早退 1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 30 元 / 次。
1.3 当月内迟到 / 早退达 3 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 / 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 / 早退达 3 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 50 元 / 次,以后每次迟到 / 早退累加 50 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 5 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 30 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 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 累计旷工 2 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 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 3 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 7 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 天至 15 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 80% 计发病假工资,超过 15 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 5 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 2 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 50 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 20 周岁, 男年满 22 周岁),可享受 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 (女年满 23 周岁, 男年龄 25 周岁) 可享受晚婚假 7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 3 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 (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 死亡,享受丧假 3 天;其他非直系亲属 (祖父母、胞兄弟姐妹) 去世,给予 1 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 2 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 90 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 15 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 24 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 15 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 7 天产假,引产给予 15 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 3 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 5 天;连续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每年可以享受 10 天;满 20 年的每年可以享受 15 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 3 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9
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内容:
3.1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 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 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 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 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 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3.7 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 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分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总行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 分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长领导下,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支行员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长负责。
第四条 分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 考勤内容
第五条 分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 在勤。分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分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第七条 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 1 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 1 小时者,按迟到 2 次处理;超过 1 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 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 1 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 1 小时,按早退 2 次处理;提前 1 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 脱岗。分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加班。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 请假。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
第十二条 旷工。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三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三条 分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包括元旦 (1 天)、五一(3 天)、国庆(3 天)、春节(3 天) 等法定休假日, 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行、部室负责人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 1 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 4 小时。3、带 10 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儿童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 2 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休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 3 天,晚婚者为 10 天(男 25 岁,女 23 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员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子女结婚可请假一天。
(六)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 90 天(含产前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 120 天(含法定产假 90 天)。
男员工因配偶计划内生育的,可休看护假。看护假一般为 5 天,符合晚育年龄的看护假 7 天。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 42 天的产假。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11
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
2、凡超过上班时间 15 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 15 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部门经理在考勤签到上签字认可。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下按照员工手册口头警告处理,半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书面警告脱岗处理。一到两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严重警告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
①旷工范围: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无故不上班的;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证明者;病假未开具证明者;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②旷工处罚标准:旷工 3 小时按半天计算,扣 50 元;旷工 7 小时按一天计算,扣 100 元,旷工 2 天,扣 200 元;旷工 3 天,除名。
请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诊请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上班后补交县级医院以上单位急诊证明,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查。
②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可由本部门其他员工协助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条,报部门经理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④未获批准或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罚。
2、病假工资:
①病假当日工资按照日工资 50% 结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计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过一个月的,公司有权取消原职位或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3、事假:酒店员工因私请假批准程序休息,公司视为事假。
①正常事假:员工有事,须提前一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查。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②紧急事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
持相关证明 (如交通执法部门开据的非公司员工责任车祸证明等) 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此假以公司认定证明为准,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③事假工资: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④事假时间:累计或一次因事休假超过 15 天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原职位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4、婚假:凡连续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符合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可按归家规定享受有薪婚假 3 天(含公休及节假日)。
酒店正式员工结婚可按国家规定,结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须在结婚时一次享用,不得分开使用。使用期在领取结婚证日起半年内有效。
婚假请假:酒店正式合同员工申请婚假,须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换休、换班:
酒店原则上不准换休、换班。员工必须按照酒店规定的班次时间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调换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正式换休、换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6、补休:
员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将在年度内,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同等时间补休。
酒店各部门不允许借休。如部门已有借休员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门负责人承担借休责任。
7、丧假:
酒店正式员工直系亲属 (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 去世及非直系亲属 (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去世,员工可获直系亲属三天有薪丧假及非直系亲属一天有薪丧假。员工申请丧假应凭有效证明。此假在办理丧假时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女员工在三月八日“国际妇女节”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则不予以补休。
五四青年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则不予以补休。
9、年假:所有正式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当年出勤率在 98% 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节假日),从第二年起每年可递增一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员工级 / 领班级主管级 / 经理级 5 个工作日 7 工作日
10、产假:酒店正式女员工在达到生育年龄并符合国家计划晚婚晚育政策规定,且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薪产假(含公休及节假日)。具体规定按国家政策执行。
11、护理假:已婚男员工的妻子在生育时,酒店可给与男员工有薪生育护理假 5 天(含节假日),但要凭有效的生育证明。
12、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到岗人员进行检查是否准确签字。特殊人员按照到岗时间进行指纹签到和签退。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 1 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 150 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 1 元。
3、迟到超过 30 分钟,早退超过 30 分钟,擅离职守超过 30 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 4 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 4 小时不到 8 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 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 3 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 1 天扣 50 元,扣完为止。
7、病假 1 天扣 20 元,扣完为止。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建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员工能严格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责任
公司所有员工。
四、正文
1. 员工考勤包括了员工请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 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日常上班的时间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 8 个小时。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不允许无故旷工,有紧急的事应该要按请假程序进行请假。迟到早退者进行如下处罚:
1.1.1 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罚款 xx 元;
1.1.2 迟到、早退 10 分钟以内,罚款 xx 元以上;
1.1.3 迟到、早退 1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下,罚款 xx 元以上;
1.1.4 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除扣减工资外,罚款 xx 元,依次类推。
2. 请假:
2.1 请假程序:
2.1.1 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及联络电话,按请假审批权限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2.1.2 假期若较长,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1.3 假满须回公司销假,通报综合办。
2.1.4 请假规定:
2.1.5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按审批权限以电话直接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1.6 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3. 加班:
3.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3.2 公司鼓励员工每天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应得到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加班。
3.3 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员工,应该服从上级的安排,但怀孕期间的女员工不安排加班。
3.4 加班程序:
3.4.1 凡需加班的,需经部门主管或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后方能加班;
3.4.2 加班完毕后,加班记录单经部门主管验审后送综合办留存;
3.4.3 综合办每月 20 日统计月度加班情况,报财务部,在发放员工工资的同时支付加班工资。
3.4.4 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3.4.5 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经部门申请和综合办同意审批。调休时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14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 5 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 30 分钟以内的,每次扣 10 元;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 3 分钟以内,每次扣罚 10 元;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 1 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 2 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 3 天或累计旷工 5 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 7 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 20 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 20 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 2 日内扣除 50% 的基本日工资;超过 2 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 3 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 7 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 7 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 10 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 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 2 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 `,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15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五次者扣发 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 40 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 30 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 40 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 12 小时。
2、员工在夜间 22:00 至次日凌晨 8:00 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 7 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 600 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 (上下班刷卡) 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 (代打卡人和委托人) 人民币 300 元。
第八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 3 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 3 次,按旷工 1 天或 1 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 1 - 2 次,其缺勤时间在 30 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 30 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 1 天,扣除 2 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 3 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 7 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 (含所属各地代表处) 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 10 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 10 天,即:
l 元旦:1 天,1 月 1 日;
l 春节:3 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五一”国际劳动节:3 天,5 月 1 日、2 日、3 日;
l“十一”国庆节:3 天,10 月 1 日、2 日、3 日。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 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 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 1 天,总数不超过 10 天
次年(1 月 1 日起)- 第四年 每年 10 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 15 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 (1 日) 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 7 月 - 8 月间统一放假 5 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 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 1 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 1 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 12 天;
2、带薪病或事假 1 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 3 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 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 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 12 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 600 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 12 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 1 /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 3 天,并给婚前检查 1 天。晚婚 (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 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 7 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 (父母、配偶、子女) 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 3 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 (已取得生育指标) 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 90 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 15 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 15 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 30 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 3 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 (含) 的可休息 15-30 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 42 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 (单位) 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 / 小时)= 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 B(元)= 加班时数 x 加班比例 x 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 1.5A 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 2A 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 3A 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17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 5、00 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 上午 xxx 到 xxx,下午 xx 时到 xx 时。上班刷卡时间: 不得超过当班时间 10 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 xxx 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 xx 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 1 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 xx 次以上 (含 xx 次) 或缺勤、旷工 xx 次以上 (含 xx 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 30 次或累计缺勤、旷工 10(含 10 次) 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18
一、总 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 8:30——晚 17:30 中午 12:00——13:30 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三、工作制
1 公司 (总部) 一般实行每天 8 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 5 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 40 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五、考勤办法
1、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人事部反映。
3、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前台文员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 24 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 1 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办事。
(6) 调休。
六、考勤统计及评价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 10 分钟扣 2 分,迟到 10~30 分钟扣 5 分,迟到 30~60 分钟扣 10 分,迟到 60 分钟以上扣 20 分。
b:早退。早退 10 分钟扣 2 分,早退 10~30 分钟扣 5 分,早退 30~60 分钟扣 10 分,早退 60 分钟以上扣 20 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 20 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 20 分。
以 100 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
优:85 分以上;良:85~75 分;中:75~65 分;差:65 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七、附 则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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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 10 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 10 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 下午 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 8 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
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 2 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 30 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 3 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 (无《未打卡说明书》) 累计 3 次,扣发 1 天工资,累计 4 到 6 次,扣发 5 天工资,累计 7 到 10 次,扣发 10 天工资。
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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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 5 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 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 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 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 1 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 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 5 天以上(含 5 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 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 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 聘用员工全勤者, 获得满勤奖金 1000 元 / 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 8 次外,发生其它迟到 / 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 1000 元。
3. 上班时间(9:00)开始 10 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 30 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 6 天处理。
4. 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 8 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 4 天的事假(1 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 100 元 / 天(从绩效中扣除)。
5. 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 1 天扣 3 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 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 5 天以后休息 2 天,这 2 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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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 10 元;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 2 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 1 分钟,罚款 2 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 30 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 10 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 30 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 2 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 3 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 5 元。
第四项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 60 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 90 天。每月发放生活费 200 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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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1 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2 考勤内容
3.2.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 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 3 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 10 分钟。否则按每分钟 3 元扣款。
3.2.5 迟到超过 30 分钟,早退超过 30 分钟,擅离职守超过 30 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 4 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 4 小时不到 8 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 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 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 3 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 打卡管理
3.3.1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 1 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 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 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 因公出差。
3.4.3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 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3.5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加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论处,并按其情节轻重酌以惩处,直到除名。
3.5.1 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3.5.2 有涂改情况者。
3.5.3 故意毁坏工卡者
3.5.4 伪造工卡者。
3.5.5 偷窃、毁损他人工卡者。
3.5.6 自签工卡者(按次计算)。
3.5.7 替他人签卡者(双方均论处)。
3.5.8 遗失工卡者。
3.6 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罚款处理。
3.6.1 工卡遗失补发一次扣款 5 元。
3.7 上下班、加班忘记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 9 时前亲自呈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卡;未打卡又不签卡的,当月不结算薪津。
3.8 上班均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私事,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除按擅离职守论处外,并给警告一次处分。
3.9 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按本规定 3.7 项签卡,否则,按本规定 3.2.4 /3.2.5 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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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 8:30 前,下午 14:00 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 30 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 1 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 10 元 / 人 / 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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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 1 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 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 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 80% 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 7 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 3 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 15 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 7 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 3 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 300% 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 200% 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 150% 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 2—4 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 4 小时以上按 1 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 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 1 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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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 10 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 3—5 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 10 元。
3、旷工一天扣发 30 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 10 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 10 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26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科学管理,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公司办公时间实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行范围及打卡时间
1、在公司办公区域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有公司员工适用本管理制度。
2、员工应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各打卡一次,上班时间为上午 7:30,下班时间为下午 18:00。
二、打卡机位置和保管
打卡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
三、实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关规定
1、考勤打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将考勤打卡的结果和缺勤员工情况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于每月____日前将汇总表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一份。每月的统计表和各个员工考勤打卡记录应在由员工签字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存备份,作为当月工资统计及发放的依据。
2、员工迟于上班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打卡的视为早退,上下班时间均未打卡的视为旷工,上班或下班时间未打卡的视为漏卡,且员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为。
3、未经公司批准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申请并被公司批准,但擅自不到职缺勤的,视为旷工,旷工不满一日的按照旷工一日计算。
4、员工旷工报视为无正当理由在旷工当日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公司可不予支付员工旷工期间的工资。
四、考勤纪律处分规定
1、公司实行考勤分数制与纪律处分制。考勤分数制,即每位员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迟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旷工的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的情况)时满分 100 分,若出现迟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旷工的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按本管理制度减分。纪律处分制,即公司在结合考勤分数制的基础上可对员工采取书面警告、记过处分以及记大过处分的纪律处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减 2 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 30 分钟的减 5 分;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 5 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 2 小时,从第一次迟到早退算起,每次均减 5 分。
3、旷工一次减 20 分,漏卡一次减 8 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减 10 分。
4、员工当月考勤分数低于 80 分的由公司给予书面警告一次,低于 60 分的记过处分一次,年度累计三个月低于 80 分或连续两个月低于 80 分或累计两个月低于 60 分或当月低于 50 分的记大过处分一次
5、员工年度累计经公司书面警告三次或记过两次或记大过一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6、员工年度经任何书面警告、记过处分或记大过处分的,不论次数,公司有权选择对其不予年终奖励。
五、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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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财务部)。
第三条名词解释
迟到: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
早退:未经批准无故不按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旷工:员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或超假未经同意而擅离工作岗位的行为。
加班界定:
a. 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一小时以上的,及经批准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b. 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c. 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工作制度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条正常工作时间
5.1 财务、商务管理类人员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时下班)
5.2 营销类人员若采用灵活上班安排制,须经部门大客户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审批,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出勤刷卡制度
6.1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且必须亲自至门禁处刷卡。
6.2 刷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 刷卡时间:刷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6.4 员工因特殊原因(个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应及时填写《考勤异常
说明单》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
6.5 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给予通报批评,如当月累积未刷卡 2 次(不含)以上,处予超过次数每次 20 元的负激励。
6.6 出具的未刷卡说明单经核实如有不实之处,除当日以旷工论处外,并给予申请人和审核责任人各 50 元的负激励。
6.7 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虚假考勤者,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双方均按旷工论处,并处予双方每人 50 元的负激励。
第七条迟到、早退、旷工
7.1 迟到:
a. 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后 10~60 分钟内刷卡上班者视为迟到,迟到者通报批评,且负激励 20 元 / 次。如当月累计迟到超过 6 次(含)者,按旷工一日论处
b. 一次迟到超过 60 分钟,按事假半天计算,且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7.2 早退:
a. 员工在工作时间终了前 60 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负激励 20 元 / 次,且通报批评。
b. 员工当月累计早退 4 次者,按半天事假计算;累计早退超过 5 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计算;累计早退超过 6 次(含)者,按旷工一日论处。
7.3 旷工:
a. 未经批准或假期满后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异常说明单》说明理由者,以旷工论。
b. 旷工 1 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不计当日工资。且给予 50 元 / 次的负激励;
年累计旷工 5 天(不含)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辞退。
第八条因公外出、出差
8.1 公出:
a. 员工因公于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原则上员工应在早晨上班进入公司后方可执行公出任务。若员工超过公司下班时间尚未完成公出任务时,可不必返回公司。
b. 如因交通情况等原因需先执行公出任务然后才进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办理申请手续。
c.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录考勤系统的,应及时提交《考勤异常说明单》报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8.2 出差:
a. 业务上有必要时,员工可以填写《出差申请单》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b. 如因事情紧急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应在返回公司后一天内补填,逾期未补者,按事假处理。
c. 出差期间应 24 小时保持可联系状态,并随时向公司汇报出差行动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条公司提倡员工应积极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前申请。
9.1 日常的加班,由部门经理审批,节假日的加班,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9.2 加班以小时为单位,不足 1 小时的不计加班。
9.3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刷卡,没有刷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刷卡记录但无部门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9.4 部门经理及以上的员工的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十条加班费支付及调休
10.1 日常的加班
对于日常的加班,原则上公司给予调休,在不能安排调休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10.2 节假日的加班
对于节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据员工自主选择给予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10.3 调休申请
员工申请调休的须提前申请,经核查考勤记录,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有效期为 1 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条请假流程
员工请假必须提交《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有效;如遇紧急事情,应于事假发生 1 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传真、邮件、短信等形式报告直属领导,经相关审批人同意后休假,否则以旷工处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计,最少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计,超过半天不足 1 天以 1 天计。
第十二条休假种类
一、事假
a. 员工请事假应有正当理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事假期间薪资。
b. 事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内的事假,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病假
a. 员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进行治疗时需提交病假申请,病假须提交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休假建议单及相关诊断材料(病例本)作为证明依据,否则以事假处理;病假期间薪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b. 如发现员工出具的休假建议单或病例本等证明材料不实,当日以旷工处理,并视情节给予 50-200 元 / 次的负激励。
三、婚假
员工申请婚假须提供结婚登记证明;员工可享受 3 天婚假。若是晚婚(女 23 周岁以上,男 25 周岁以上),增加晚婚假 7 天,共计 10 天。
四、产假、护理假
员工申请产假、护理假须提供准生证、出生证明;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 90 天;难产者,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晚育者(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 24 周岁的)增加晚育假 30 天(仅限在上海工作的员工)。怀孕 3 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 30 天;怀孕 3 个月以上 7 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予产假 45 天。公司男员工配偶如为晚育者,男员工可享受 3 天护理假。
五、丧假
若员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 3 天的丧假。
六、带薪年休假
a. 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 公司统一安排的休假,计入员工年休假总天数内。
c. 带薪年休假申请流程
申请(个人)→审核(部门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备案(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
七、如果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则不享受产假、护理假等相关规定。
八、婚假须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申请,产假须在生育前 1 个月内申请,护理假需在生育前 7 天内申请。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条考勤统计
员工考勤是每月员工工资核算的重要依据,每月月末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将以员工刷卡签到记录为主要依据,结合相关的请假、出差流程,统计员工月度出勤情况,并以此核算当月工资。
第十四条未刷卡并没有相关流程(请假、出差、考勤异常说明)者,均不计当日工资,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商务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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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饭店宾馆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 饭店宾馆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三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四条 饭店宾馆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五条 所有员工须先到饭店宾馆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五次者扣发 100% 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九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第十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饭店宾馆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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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刁家炖肉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贯彻“各尽所能”,也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暂订以下条款: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 2 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 25 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 1 日至 5 日,每月 4 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 50 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 2 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 30 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 30 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 30 分钟(含 30 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0 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 2 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 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 2 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 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 3 天,春节 3 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 7 天;子女结婚,休假 1 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 7 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 1 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 5 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 1 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 扣 1 天基本工资
B:事假 2 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 扣 2 天基本工资
C:事假 3 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 扣 3 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 60 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 + 罚款 5 元
B:旷工 2 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 + 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 + 扣 1 天基本工资;
D:旷工 1 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 + 扣 2 天基本工资;
E:旷工 2 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 + 扣 4 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 3 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 1—2 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 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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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时间
按门店规定的作习时间为准。
二、考勤记录
1、员工正常下下观按规定的时间至指定的签到处签到,考勤人员负责注意签到时间。
2、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人签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临时请假无法及时签到的,需在回岗后由部门主管签署证明。
三、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一次者,限 30 分钟以内 1 分钟扣 1 分,超过 30 分钟作旷工一天处理。请假未获上级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 30 分,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2、员工忘记签到又不及时签署证明的,视为旷工。
四、请(休)假规定
1、员工申请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节假及其他不带薪事假事先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请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请经批准方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员工请(休)申请和汇报对象均为直接上级主管。
3、原则上,员工每月申请排休外不再申请临时休假,有特别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调整安排,但事后需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4、全勤者享受 50 元的全勤奖。
五、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旷工;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操作细则》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达 6 次 / 月者及累计旷工达 3 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工薪报酬。
3、代他人签到的,双方责任人均以未签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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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签到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 7:00 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 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 3 分钟、
8、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 ID 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 30 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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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假制度
1、请假 2 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 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 2 周,2 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 7 天,婚假 5 天,(晚婚的 20 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 7 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 90 天,晚婚加 15 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 7——10 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 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 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 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 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 5 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 5 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 5 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 5 元,缺会一次扣 10 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 10 元,3 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 15 分钟或早退 10 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 30 元。
7、事假超过 7 天的每天扣除 15 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 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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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 10:30 至下午 4:30;
2、其它学校 (点) 上午 10:30 至下午 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 10 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 1 日至 30(或 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 50 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 20 元,病假每天扣工资 10 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 100 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 (含两天) 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 (点) 负责人请假由村校 (点) 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 (点) 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 10 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 (点) 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 (点) 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 书记 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 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 90 天;难产者增加产假 15 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 4 个月流产的给产假 30 天,4 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 42 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 7 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 3 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 5 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 7 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 2 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 (含三天) 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34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 全体员工
权责: 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 10.5 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 28 天者可享有 2 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 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 30 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
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 1 至 10 分钟罚款 10 元,10 至 30 分钟罚款 30 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 1 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但每个月不能超过 3 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 100 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35
为使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属表格
1、如员工所申请的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与假期相关的调休、补休、提休等,所须表格为《假期申请表》并须员工本人按要求填写。
2、因工作需要或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加点,需要提前填写的是《加班申请单》,该表格可由员工本人填写或部门考勤负责人填写。
3、每月的部门考勤及更期表则须由部门考勤负责人制作,并依照规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签到、签退
1、经理级以下员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 10 分钟和 10 分钟后到所在部门签到、签退,因故不能签到、签退者,要及时向部门考勤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以备检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 10 分钟签到后没有按规定到达指定工作岗位者,即视为迟到;提前 10 分钟以上签退下班,视为早退。
3、凡超过规定时间 30 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4、员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其签到、签退,一经发现视为严重犯规行为,双方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5、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不迟于当月的 25 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当月考勤记录(月度考勤表)不得迟于次月的 3 号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6、本细则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 1 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三、假期管理
(一)请假手续
1、更期表确认提交后,员工如需换 / 调班或请假必须填写《假期申请表》进行申请,内容务必真实,并应服从酒店的统筹安排。
2、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在休假当天尽快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迅速报告所属部门直属上司,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应在事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级请假 2 天(含 2 天)内,由其部门经理审批,2 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照酒店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各级审批责任人接到《假期申请表》后,须对请假内容进行审核,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许,可视情况不准假、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若请假理由充分或经营允许,须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在《假期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请假人直接上级须安排请假人职务代理人)。
6、请假人与职务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将假期经办事务交待清楚,并留下请假期间可找到的通讯方式,确保请假期间工作正常。
7、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长假者,或请假逾时(不可抗力)而无法及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主动迅速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关规定
(二)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则上应当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计两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则上当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计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无法安排休完当月例休的,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当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据酒店规定执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卖假期”。
(三)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
(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
(2)新年,放假 1 天(1 月 1 日);
(3)春节,放假 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清明节,放假 1 天(农历清明当日);
(5)劳动节,放假 1 天(5 月 1 日);
(6)端午节,放假 1 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节,放假 1 天(农历中秋当日);
(8)国庆节,放假 3 天(10 月 1 日、2 日、3 日)。
(9)妇女节(3 月 8 日),妇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
(2)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为无薪病假。
3、年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龄满一年未满十年的 5 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的 10 天;满二十年的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可分期计假,也不可跨年累计。年假期间回家探亲者,其交通费自理。年假期间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⑴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 15 天的;⑵工作不满 10 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 1 个月的;
(3)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 2 个月的;如在当年享受年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天数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当年享受年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天数之后辞职(退)的,则按所休年假天数扣回相应的工资。
4、婚假
(2)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有效。
5、产假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不得虚报、瞒报婚育状况。
(2)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怀孕 8 周内,须主动将其相关资料交到人事部审核,四个月内将其准生证复印件交到人事部备案。
(3)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90 天产假。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休息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4)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须在预产前 15 个工作日提出休产假书面申请,经批准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看护假。(具体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5)员工生育后,在两个月内必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农村户口的员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并且要制订计划生育计划,书面报告人事部审核备案。
(6)员工产假上班后,孩子在广州喂养的,可享受每天 1 小时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岁,孩子不在广州喂养的,不享受哺乳假。
(7)休产假员工,除按国家规定享受 100% 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享受公司发给的全勤奖、医疗补贴、工龄工资、和学历津贴外取消交通补贴,不享受交易会奖金、开门利市、过节费等待遇。如有其他临时性发放的奖励金或礼物则按当时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计划生育假
员工实行计划生育,凭区以上医院证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计划生育假期。(具体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7、慰唁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凭《死亡证》、《本人申请报告》可给予带薪慰唁假三天。
8、待产假
(1)一线员工怀孕五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属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安排调岗的,由本人出示区以上医院证明并提前 1 个月提出书面休假申请,所在部门提出具体意见交人事部审核,报公司
(2)员工待产假期间,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月工资。
(3)享受待产假的,停发所有一次性发放的款项及福利。
(4)休待产假员工的年终双薪、年终奖按累计剔除休假时间予以计发。
(5)员工休待产假超过一个月,当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当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产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给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应一次性连续休完。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须经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四)加班补休
(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
(2)员工平时加班 1 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不足 1 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3)主管人员平时加班 3 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同等时间存休,不足 3 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4)员工超时工作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给予补休,《加班申请表》上应写明超时工作地
点、时间、原因等,按管理权限由直属上司签批,并报备行政人事部。
(5)《加班申请表》补休时间自签发之日起,要求在三个月内安排补休,超过时限补休无效。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直属上司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旷工管理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凡超过规定时间 30 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视为旷工;
(3)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6)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并处以书面警告处分。
(六)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小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 3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 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 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 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 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 1 天以上,3 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 3 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 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 天以上至 3 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 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12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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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部门:董事会、总经理
抄发部门:销售部、生产部、供应部、财务部、质检部、机修部、
安保部、办公室
为维护公司工业园区秩序,规范公司员工考勤、访客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打卡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均需使用打卡机进行打卡登记,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时严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进行打卡登记。
打卡迟到者,职员级员工执行 20 元 / 次的负激励,主管级员工执行 50 元 / 次的负激励,经理级员工执行 100 元 / 次的负激励。
未打卡者,职员级员工执行 40 元 / 次的负激励,主管级员工执行 100 元 / 次的负激励,经理级员工执行 200 元 / 次的负激励。
打卡迟到、未打卡累计达到 3 次的,除实时交纳负激励外,另在月底工资给予全部负激励总额的二次扣款。
打卡迟到、未打卡累计达到 5 次的,除按“综合达到 3 次”的情况处理外,另转为试用期员工,除基本工资外,本月不享受任何奖金、补助、津贴项目。
特殊原因导致未能打卡或打卡迟到的,需在办公室填写《考勤说明申请》,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报批后交办公室备案。特殊原因仅指以下几个方面:
①因公、因卡机问题,未来得及打卡、虽打卡但迟到、始终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会议缺席、出席会议迟到、出席会议早退,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③非出差人员,允许在考勤记录发生后的 24 小时内进行补报;出差人员,允许在回司述职后进行补报;会议情况,允许向会议主持人提前口头通报,但回司后仍需补填、补批本单。除允许范围内的其他情况,不接受本申请。
二、请假规定
需要办理各类事假、病假等请假的,需在办公室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请假归来,须到办公室办理述职。
①申请时长在一个标准工作日内的,属于一般型事 / 病假。
②申请时长在一个标准工作日外的,属于特殊型事 / 病假。
③一般型事 / 病假,向部门负责人上报审核,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标准工作日,实际超出部分按照双倍扣除日工资(包括奖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仅限个人婚、丧事宜的办理,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上报审核,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四个标准工作日,实际超出部分,按照双倍扣除日工资(包括奖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医院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上报审核,超过七个标准工作日的,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外出规定
四、访客规定
来司所有个人和车辆,均需在警卫室填写《访客登记表》。各类货车的出厂,除了按要求登记,还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门证》或配货站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五、巡查规定
办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门的考勤情况和警卫室的执行情况,发现实际情况和执行情况不符时,对责任人执行双倍负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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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办法
1. 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 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 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 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 (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
5. 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 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
7. 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 7:00 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 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 3 分钟。
8. 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 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 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 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 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 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 ID 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 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 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 30 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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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实行弹性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上班:年级组长、班主任、早读辅导教师负责检查的人员 9:10 时,其它无第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在 9:20 以前到校上班,下午全体教师按第一节上课时间到岗。坚持课前 2 分钟等课制。
3、下班:上午第四节没课的教职工可以提前 10 分钟下班,下午第八节课无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可以提前 10 分钟下班,行政工勤人员按正常教学时间下班。
4、周一升国旗全体教职员工按规定时间参加升旗仪式。
5、各处室、年级组长负责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考勤要认真公正、实事求是,定期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年度、晋升核定每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6、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校领导经常抽查教职工坐班情况,若各处室、年级组长上报的考勤结果与学校考勤情况不相符,处室领导、年级组长将负全部责任。
二、请销假制度
1、教职员工因病(事)请假超过一天,必须由本人事先到教务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如遇急病(事),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及时补假销假,无正当理由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2、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处室、年级组长审批;一天的由教务处审批,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的由主管副校长审批,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
3、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丧假、事假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4、教职工大会,年级组长会等要做好考勤,迟到、早退按办公考勤要求对待,学校和上级组织举行的集会、公益活动、集体教育教研或其它社会活动,不能按时参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日常考勤情况由各组长负责统计,月底报教务处汇总。
2、考勤结果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与每月津贴挂钩。
3、以往考勤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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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 8:30 中午下班时间为 11:30 下午上班时间为 13:30 下午下班时间为 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 8:30 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为 1 小时;超过 1 小时不到 2 小时为 2 小时,2 小时以上不到 3 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 1 次扣发当月工资的 1 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 5 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 3 次扣发当月工资 15 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 4 次以上(含 4 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 60 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 1 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 1%,当月累计旷工 2 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 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 5%,当月累计旷工 1 天扣发当月工资 10%,当月累计旷工 2 天扣发当工资 30%,当月累计旷工 3 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6 天扣除年终奖的 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 10 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 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13 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 15 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 3 天(含 3 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 40 天扣发年终奖 50%,全年病假累计 60 天以上(含 60 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0 天扣除年终奖的 50%,累计超过 70 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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