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财经大学
二、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简称专升本)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地址:龙湖东校区: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 962 号;
龙湖西校区: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 255 号。
五、招生专业、计划与招收专业范围
招生计划(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
六、报名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时间
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 2020 年4月 16 日至 4 月22日。
(三)报名办法
考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的同时自行采像,并填报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安徽财经大学的一个招生专业。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我省高校毕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 ( 专科 ) 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报省考试院后,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并填报相关信息,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
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四)资格审核
考生毕业高职(专科)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在 4 月30日前。安徽财经大学在 5 月14日 -22 日进行资格复审,审核不通过的立即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考试院。
以下 考生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及相关证件原件拍照发送到指定邮箱(aczsb@aufe.edu.cn)进行复审。材料发送时间为 5 月14日 -15 日。
(2)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还需将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原件拍照发送指定邮箱。
(3)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需将上述比赛获奖证书原件拍照发送指定邮箱。当年还未取得证书者需将获奖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和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拍照发送指定邮箱。
(五)报名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安徽财经大学校园缴费平台自行缴费,报名考试费 120 元/人,网上缴费时间为 5 月30日 -6 月2日,逾期未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方式如下:
1.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安财校 e 通”小程序;
2.初次登陆并修改密码(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111111);
3.点击“缴费大厅”并选择缴费项目;
4.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缴费金额后完成缴费。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1.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 150 分)+2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入学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 + 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总分为 600 分。
2.考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具体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方式另行公布。
(三)考试地点:安徽财经大学(蚌埠市曹山路 962 号)
(四)考试纲要及参考书目
1.考试纲要:另行公布。
2.参考书目
(五)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成绩发布与查分。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安徽财经大学网站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查分。
(七)面试方案:面试具体安排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安徽财经大学网站公布。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且公共课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含 100 分),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总成绩、公共课总成绩、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公共课一、公共课二依次排序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报考我校专升本专业,实行计划单列,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 (符合专业招生范围 且公共课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含 100 分))报考人数的 50% 且不低于学校录取比例。
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向我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及《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规定执行。
3.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我校与获奖技能相对应的专业,通过资格审查、学校面试,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各专业面试录取考生数不超过专业计划的 6%。录取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 号)有关政策执行。未通过面试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笔试。
(二)生源调剂
录取期间,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调整。若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专业计划,将接受报考我校其他专业且符合专业报考范围未被录取考生的专业调剂申请,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未能完成,则将该剩余计划调剂到相应专业。
若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将公布缺额计划接受今年专升本报名且未被录取的校外相应专业考生调剂报名,按照学校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调剂申请条件为:1.符合学校招生对象和招生专业范围;2.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公共课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含 100 分))。
所有拟被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安徽财经大学网站显著位置上公示一周后,按规定时间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学校按照省考试院审核确定的录取名单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安徽财经大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联合培养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颁发证书
普通专升本(含联合培养)学生完成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 ××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十一、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其他须知
(一)安徽财经大学 2020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在安徽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为保证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项工作将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相关招生考试、录取等信息将通过安徽财经大学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我校者,相关人员不得参与我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相关工作。本校教师不得参加本校自主命题工作。
(五)所有参加专升本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及相关规定处理。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学校人员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不为任何培训辅导活动提供场所。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2-3172199;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 962 号;邮政编码:233030
咨询电话:(0552)3176767、3177676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财经大学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原文链接:https://www.aufe.edu.cn/2020/0417/c298a14850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