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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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0〕3 号

 

关于 2020 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0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函〔2020〕21 号)文件精神,2020 年“专升本”报名工作即将展开,请各系、部务必安排各毕业班辅导员,负责通知到每位有意愿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学生。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工作,负责考生基本信息采集,指导招生院校命题、考务管理、录取数据备案及信息发布等。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招生章程

省考试院将在其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 经审核同意备案的 招生章程。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22 日。

(二)报名办法

考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的同时自行采像,并填报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考生报名完毕后,可再次登录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和资格审核状态。

(三)资格审核

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高校安排专人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不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等不得审核通过。审核截止时间为 4 月 30 日。

招生院校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 5 月 14 日 -22 日,审核不通过的立即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考试院。

(四)重新填报志愿

招生院校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 5 月 26 日 -28 日再次登录小程序重新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报志愿机会。招生院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

(五)退役士兵报名

我省高校毕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 (专科) 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报省考试院后,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并填报相关信息。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并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今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仍实行招生院校自主考试录取的模式。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入学测试方式,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 + 英语”,理科 2 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 + 英语”,2 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课程。2020 年,各高校可以对公共课实行联考。实行联考的学校应确保“三统一”,即“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自 2021 年起,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高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

考试大纲、参考书目等随招生章程公布。考试大纲编写指引参考附件 3。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具体时间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三)考试地点

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

    (四)违规违纪处理

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录取

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 50% 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各校招生章程要予以明确。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招生院校严格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经招生院校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方可正式向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教务处

                         2020年 4 月 15 日

原文链接:http://www.aca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74&id=507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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