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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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保障杨林经开区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满足本单位相关岗位用人需要,引进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及符合单位用人标准的优秀人才,根据《中共嵩明县委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产业强县战略推动杨林经开区攻坚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意见》(嵩发〔2023〕5 号)以及《中共杨林经开区党工委关于印发〈杨林经开区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配备方案〉的通知》(杨经工通〔2023〕14 号)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6 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1(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党纪立案查处、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 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 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 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的;

7.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9.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08 月 10 日下午 24:00 截至。

2. 报名网址:

https://jinshuju.net/f/ZBFhbe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只接受指定渠道进行报名,其它方式报名无效,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联系电话:0871-66035746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下一环节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 笔试

(1)方式和范围: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笔试开考比例 1:3 进行开考(研究生学历考生免试,不占用此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对该岗位进行调整。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核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 40%。

(2)笔试时间:暂定 2023 年 8 月 13 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考试后 2 天,在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2. 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拟招人数 1:3 的比例进入面试(研究生学历考生不占用此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面试。如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其他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每人 15 分钟,面试总分值 100 分,占总成绩 60%,研究生考生占 100%。

(3)面试时间:暂定 2023 年 8 月 19 日。

(4)面试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研究生考生综合成绩为面试分数。

面试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成绩公示,公示期为 3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考察人员确定: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如果出现 2 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拟聘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 体检人员确定:依据考察结果及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对体检结论存在异议的拟聘人员,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结果通过“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五、聘用及待遇

(一)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拟聘用人员随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 2 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对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三)工资待遇:聘用制部门副职、一类、二类、三类岗应发工资分别按照 10000 元 / 月、8000 元 / 月、6000 元 / 月、5000 元 / 月为基准发放(应发工资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奖金按相关考核办法执行,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试用环节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及试用环节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单位、代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应试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重要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代理方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杨林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0871-6797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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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杨林经开区

编辑:顾燕波 卜圆圆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原文链接:https://new.qq.com/rain/a/20230731A056TR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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