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太原日报
2022 年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审判力量,提高司法办案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为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 22 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业务职位:山西省政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山西省内中级法院(市级检察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
迎泽区人民法院、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法官职位:山西省内各级法院(检察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
二、选调计划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6 名:综合业务 2 名、法官 1(男性)2 名、法官 2(女性)2 名。
迎泽区人民法院 10 名:法官 1(男性)5 名、法官 2(女性)5 名。
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4 名:法官 1(男性)2 名、法官 2(女性)2 名。
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2 名:法官 1(男性)1 名、法官 2(女性)1 名。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和职业操守。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 证。曾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初任审判员、助审员考试合格证书或 2002 年 10 月 1 日前任命为法官的,视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 证。
5.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业务职位年龄要求为 40 周岁以下(即 1981 年 1 月以后出生),其余职位年龄要求均为 45 周岁以下(即 1976 年 1 月以后出生)。
6.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法检系统)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7.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业务职位需具有新闻宣传工作经历和业绩。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近三年办案工作中有重大过失或违反办案程序、职业操守,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 具有公务员法、法官法和《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法发〔2020〕13 号)等文件要求需进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资格证书、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 2022 年 1 月。
四、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公务员职位、资格条件可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
太原法院网(http://ty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查询。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均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
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释,网络报名遇到的技术性问题由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解释。
(二)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 (http://rsks.rsj.taiyuan.gov.cn/) 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在 2022 年 1 月 24 日 9:00–1 月 28 日 18:00 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及《2022 年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内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注明“情况属实,同意报名”并加盖公章,基层法院(检察院)还需上一级法院(检察院)审核同意。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9:00- 1 月 29 日 18:00。
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核,并在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 1 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选调资格。
(四)查询结果
报名人员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 1 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1 月 28 日 18:00 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1 月 28 日 18:00 至 1 月 29 日 18:00,报名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五)报名人数要求
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业务职位报名人数小于选调职位计划,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其他职位若报名人数小于选调职位计划,则空缺的选调计划相应调整到同一法院的其他法官职位。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职位计划未形成竞争的直接组织体检考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职位计划 10 倍及以下的直接进行综合评价。
五、笔试
报名人数大于选调职位计划 10 倍以上的,将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 5 倍确定参加综合评价人选,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综合评价。笔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基本素质评价、面试两部分组成,成绩按照基本素质评价、面试各占 40%、60% 的比例合成。组织笔试的职位,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基本素质评价主要以报名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奖励表彰、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与选调职位关联度和匹配度等为依据进行评价赋分。面试重点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
参加综合评价的人选须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进行正反面扫描、排版后转换为 PDF 格式文件, 并发至指定邮箱。PDF 文件及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选调职位 + 姓名。材料提交时间和指定邮箱另行通知。
(1)《2022 年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要求同前)。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 证。曾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初任审判员、助审员考试合格证书或 2002 年 10 月 1 日前任命为法官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公务员登记表》。
(6)《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
(7) 2018、2019、2020 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8)入额文件及现法官(检察官)等级任职文件。
(9)所在单位出具的 2018、2019、2020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说明(仅限法检系统)。
(10)所获得的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或奖励审批表。
(11)工作业绩报告: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工作及任职经历、年度考核及绩效考核情况等; 政治表现、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 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报告应注重写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发挥的作用。工作业绩报告相关内容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字数应在 1500 字以内。
注意:第 (5) 至(8)项的复印件在扫描前须加盖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 (9) 至(11)项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业务职位的,还需提供新闻宣传工作经历及业绩的相关印证材料,不具备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身份的,第 (8) 项需提供现职务(职级)任职文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提交材料与报名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列入基本素质评价范围或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按照选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 <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
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职位适合度、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素质、工作实绩、职位匹配、廉洁自律的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拟选调人选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应当在考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八、人员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太原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意见,经太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选调的法官可按照《山西省法官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确认入额。本次选调的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期为三年,符合太原市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本公告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 本次选调报名截止时间为 1 月 28 日 18:00,届时网络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后期,报名人数可能会急骤增多,容易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不便,甚至报名失败。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提交报名申请,为完善报名信息和改报职位留出时间,规避报名失败风险。
2.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
咨询电话: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0351-2020088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0351-2807038
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
0351-4227808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 年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 100 名执行助理公告
受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录 100 名劳务派遣制执行助理,外派到六城区法院从事执行工作。其中,小店区人民法院 38 名、迎泽区人民法院 18 名、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14 名、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14 名、晋源区人民法院 8 名、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8 名。本次招录工作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和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热爱法律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素质,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三)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笔试成绩加 5 分。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院执行工作具有强制性,更适宜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二)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身体有纹身的。
(七)存在其它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 信息发布:山西红杰人力人才网:http://www.hjrlrc.com
2. 报名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1 月 2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正常报名)。
3. 报名要求:(1)报名时需明确工作法院;(2)全市法院现职书记员、法律事务助理尚在合同期,不得参加此次报名。
4.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①报名方式,请用电脑登录红杰招考系统输入网址(http://bm.hjrlrc.com/),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报名后会弹出相对应的招聘公告,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阅读完成后,点击公告最下方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 8 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②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同时会进入红杰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格式为 jpg 图片格式, 然后使用压缩软件将图片压缩为 50-90kb 之内),图片按照规定压缩成功后,按照相对应的上传格式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③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前一天统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①报名表,报名者登录山西红杰人力人才官网(http://www.hjrlrc.com),在网站首页右下角资料下载栏, 下载并填写《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户口簿 (首页和本人页) 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
⑤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复印件全部用 A4 纸复印,所有复印件需要 2 份。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本次招考费为每人 200 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以上情况如有变化,以公告通知为准。
3)报名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诺德清华里 A 座 408 室
5. 联系方式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创建于 2006 年 8 月,是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一家专业化综合型公司,是山西省早期的人力中介服务机构之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为 140000000001,专业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央企等单位提供:招考测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
电话:0351—7656999 0351-7339666
15525487788(微信同号)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参加笔试人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三)考试
本次招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1. 笔试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笔试暂定为线上考试和线下考试两种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请及时关注山西红杰人力人才官网(http://www.hjrlrc.com)发布的相关通知。笔试内容包括法律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公文写作能力,时长 90 分钟。(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 面试
笔试成绩以各区法院为单位从高至低分别排序,按照招聘岗位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内容包括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采取抽题回答、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各区法院为单位从高至低分别排序,按院录取共计 100 名,于 1 个工作日之内公布,并宣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3. 考试时间:
笔试:2022 年 2 月 12 日(周六)上午 9:00。
面试:2022 年 2 月 13 日(周日)上午 8:30(分三组同时进行)。
考试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考务信息请关注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www.hjrlrc.com)进行查询。
(四)政审
拟录取人员进行政审时,请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政审材料;政审重点考察思想品质、违法违纪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确定录用的人员在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www.hjrl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八)培训
对录用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享受奖金,发放基本工资 1800 元 / 月。试用期过后,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与本院书记员相同。
五、工作地点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太原市万柏区人民法院、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补充公告为准。
(三)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四)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网址:
http://www.hjrlrc.com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9 日
来源:太原中院、红杰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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