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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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 我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 2 名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

一、招聘对象、地点、职位和人数

( 一 ) 招聘对象

非 2023 年毕业的往届生 : 指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 含持国 ( 境 ) 外学历证书人员。

( 二 ) 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 ( 逸景校区 ) 设考点。

( 三 ) 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小学教师 2 名 ( 招聘的职位、类别及学科详见附件 1 职位表 )。

二、招聘条件

( 一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

( 二 ) 热爱教育事业 , 遵纪守法 , 品行端正 ,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无违法违纪记录 ;

( 三 ) 身体健康 , 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

( 四 )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

( 五 ) 取得小学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

( 六 ) 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 , 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

( 七 )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1982 年 7 月 28 日后出生 );

( 八 ) 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以及其他具体要求 ( 详见附件 1 职位表 )。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 一 ) 报名步骤

1. 应聘人员本人到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 ( 逸景校区 )( 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芳盛街 10 号 ) 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2. 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 ( 星期五 )、7 月 31 日 ( 星期一 )、8 月 1 日 ( 星期二 ), 每天上午 9 :00—11:00, 下午 2 :30—4:30。

( 二 ) 报名须知

1. 每个职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 :1, 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 , 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 每个应聘者限报 1 间招聘单位的 1 个职位 ( 多报职位者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

3. 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 三 )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本人须提供《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 2023 年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报名表》《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 2023 年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 附件 2、3, 自行下载并亲笔签名 ) 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A4 规格 ), 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 2023 年 8 月 2 日 ( 星期三 ) 通过“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结构化面试及试教

结构化面试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 ( 星期五 ), 在结构化面试成绩 60 分以上考生中 , 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 以招聘职位 1 :3 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数。试教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 2023 年 8 月 5 日 ( 星期六 ) 通过“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试教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7 日 ( 星期一 )。

五、公布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在试教成绩 60 分 ( 含 ) 以上考生中 , 以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 40%, 试教占总成绩的 60% 合成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 以招聘职位 1 :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 , 则以试教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自招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 , 用人单位视情况可在试教以及总成绩均为 60 分 ( 含 ) 以上考生中 , 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 , 并报区教育局同意。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 2023 年 8 月 8 日 ( 星期二 ) 通过“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 <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3 年修订 )> 的通知》( 粤教继〔2013〕1 号 ) 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 , 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 , 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 , 招聘单位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 如 : 现实表现、学历鉴定等情况 ) 进行考察了解 ,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 , 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微信公众号公示 7 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 , 用人单位通过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与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不超过一年 , 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 , 兑现相应的薪酬待遇 ;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注意事项

( 一 )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 附件 1 ) 中的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 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 , 均不可以报名。

( 二 )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 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 , 一经查实 , 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 三 )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 , 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 ) 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对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在本区内学校进行统筹调配。

( 五 )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 :(020)8980265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 :00—11:30, 下午 2 :30—4:30。监督电话 :(020)89185372,89185395。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

2023 年 7 月 25 日

原文链接:https://www.jrzp.com/shiyezhaopin/918CEBFA21FFDF6F.shtml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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