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安高新区学校招聘教职工公告(8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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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高新区公办学校教师队伍配备,2021 年面向社会为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 804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及以下(1985 年 4 月 1 日至 2003 年 3 月 31 日期间出生);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2021 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报考教师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

4. 报考教师岗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学科不作要求,年龄上限可放宽至 45 周岁(1975 年 4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1)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称号。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5.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 2021 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 2021 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 失信被执行人;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

2021 年 4 月 8 日 9:00 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 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21 年 4 月 8 日 9:00 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 17:00。

3.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4.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报名系统将会在 4 月 8 日 9:00 至 4 月 12 日 17:00 实时显示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之后将不再显示报名情况,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5. 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 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6.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 2021 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3)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4)符合放宽条件的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称号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特级教师荣誉称号,须提供认定证书以及评审文件。

7. 报考面向西安高新区托管区域(不含集贤镇、九峰镇)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由应聘人员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证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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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西安高新区学校招聘教职工公告(804人)插图

原文链接: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1068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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