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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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十六篇)插图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一

一、管理办法

1. 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 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 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 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 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 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 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 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 7:00 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 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 3 分钟。

8. 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 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 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 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 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 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 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 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 id 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 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 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 30 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二

一、出勤时间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 8 点半到下午 6 点,午休为 1 个半小时 (12:00-13:30)。

二、考核办法

打卡:员工每天上班打卡,员工应亲自打止,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报办公室给予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内勤处登记,以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上级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上级负责人和办公室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三、考核制度全勤奖:每月 元,以签到表为准。

1、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8:45 以后到达,视为迟到;

下班:17:45 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 (不晚于上班时间一个小时,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一个小时,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2、处罚规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8:45-9:00 上班,17:45-18:00 下班,即迟、早退 0-15 分钟 / 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1% ;

b:9:00-9:15 上班,17:30-17:45 下班,即迟到、早退 16-30 分钟 / 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2%;

c:9:15-9:30 上班,17:00-17:30 下班,即迟到 30-45 分钟 / 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3% ;

d:9:30 以后上班,17:00 点以前下班,按旷工一天计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

在 30 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 6 天 (48 小时) 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四、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 5 日前交至财务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三

1.0 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0 考核方式及管理

3.1 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度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岗位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 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汇总,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次月 2 日交总经办。

3.3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5 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过 5 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 1 元,超过 1 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者以旷工 1 天论处。员工每旷工一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 2 倍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4 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 20 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失单。

3.5 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人事权限逐级呈批,请假单随考勤表报送, 总经办定期检查。

3.6 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0 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前办理加班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1 加班条件

4.1.1 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2 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 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因公用设施等临时故障而进行抢修的;

4.1.4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加班的;

4.1.5 凡属工作范围的事没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 加班的审批

4.2.1 加班审批的原则

4.2.1.1 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 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 加班审批的程序

4.2.2.1 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 集体加班:指“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报总经理核准;

4.3 加班申请单的管理

4.3.1 每月 5 日前由各部门考勤员将本部门上月《加班申请单》汇总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加班申请单》一式两联,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办公室章印后将其中一联粘贴于当月考勤表,另一联交于加班当事人作为补休凭据。

4.4 加班补贴及补休的管理

4.4.1 属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4.4.2 休息日或延时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而不计发加班补贴;

4.4.3 加班后的补休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视部门工作的情况妥善安排。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当年度的加班,各部门经理、主管应在当年内给予安排补休;

4.4.4 员工因事补休,须提前办理补休手续并附缴《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4.5 员工未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补休者,视同旷工处理;

4.4.6《加班申请单》当年有效;

4.5 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5.1 病假;

4.5.1.1 员工病假需出具指定医院 [南通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产科医院、传染病医院(限传染性疾病)、口腔医院(限口腔疾病)] 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5.1.2 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5.2 事假

4.5.2.1 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 1 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 3 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 5 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经理以上请事假报

4.5.2.2 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 5 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5.3 婚假

4.5.3.1 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请假;

4.5.3.2 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5.3.3 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5.4 妊娠

4.5.4.1 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 8 -10 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5.4.2 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 2 - 4 小时公假。

4.5.5 产假

4.5.5.1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 90 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 120 天。难产者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 15 天;

4.5.5.2 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 7 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 对避孕失败进行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5.6 丧假

4.5.6.1 员工直系亲属 (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 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单,交总经办审核,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5.7 工伤假

4.5.7.1 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定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5.8 法定假日

4.5.8.1 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5.9 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4.5.10 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6 考勤查询:

4.6.1 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向部门考勤员或公司总经办查询。

总经理批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员工。公司系统各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正,下午 1 时正至 5 时正,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须严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时、如实做好考勤登记。部门负责人负有考勤监督责任。

第六条月度考勤时间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止。考勤员于每月 26 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将考勤汇总表及原始单据报送公司干部人事部。

第三章请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必须事先请假并经批准。除因急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况员工不能自行请假可由同事或家属代请假之外,均应亲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自行离职的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员工休假,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 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由主管领导批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休假

第一节法定公休假

第九条法定节假日为:

(一)元旦放假 1 天(1 月 1 日)

(二)春节放假 3 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劳动节放假 3 天(5 月 1 日、2 日、3 日)

(四)国庆节放假 3 天(10 月 1 日、2 日、3 日)

(五)妇女节 (3 月 8 日) 妇女放假半天

(六)青年节(5 月 4 日)14–35 周岁青年放假半天

第十条公休假日为:每星期六、星期日。

第十一条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二条妇女节 (3 月 8 日)、青年节(5 月 4 日),可分别组织妇女和青年(35 周岁以下) 参加纪念活动。如不组织活动,则分别给妇女、青年员工放假半天。对参加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员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资。如妇女节、青年节适逢法定公休日,则不补假。

第二节年休假

第十三条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休假。新进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连续工龄满 1 年,从次年起按规定享受年休假。

第十四条年休假标准:

连续工龄

满 1 年

不满 5 年

满 5 年

不满 15 年

满 15 年

不满 25 年

满 25 年以上

第十五条员工有年休假待遇在 5 天以上 (不含 5 天) 者,至少有一次休假必须连续 5 天以上(含 5 天)。

第十六条员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在当年使用,确因工作关系无法休假可顺延至次年第一季度,逾期不休假作自动放弃。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在不妨碍工作情况下,自行安排员工休假日期。

第十八条年休假仅限员工本人使用。

第十九条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节事假

第二十条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调休假或年休假者,须在调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

第二十一条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四节婚假

第二十二条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方不早于 22 周岁,女方不早于 20 周岁,可享受婚假。

第二十三条婚假标准:

(一)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 (包括再婚) 可享受 3 天婚假。

(二)员工晚婚,即男方满 25 周岁初次结婚,女方满 23 周岁初次结婚,可再增加婚假 7 天。

第二十四条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第二十五条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节丧假

第二十六条丧假标准:

(一)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 3 天丧假。

(二)员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 2 天丧假。

(三)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予 1 天丧假。

第二十七条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六节探亲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与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的亲属)、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昼夜的,可享受探亲假。

第二十九条员工享受探亲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须经领导按权责核准,报公司干部人事部审核备案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条探亲假标准:

(一)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 30 天。

(二)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 4 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 20 天

(三)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 20 天。

第三十一条员工已离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视作未婚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边无子女者,如有 16 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待遇享受探亲假。

第三十二条员工探亲假中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员工探亲给予路程假,但最多不超过 2 天。

第三十三条员工探亲假期间患病,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第三十四条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不再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假。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

第三十六条探亲假期间公司支付假期工资(按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 70 为基数计算)。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第七节病假

第三十七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给予病假。

第三十八条医疗期是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员工在公司 (包括公司各系统单位) 的工作年限设置医疗期,标准为:工作第 1 年,医疗期为 3 个月,以后工作每满 1 年,医疗期增加 1 个月,但最多不超过 24 个月。

第三十九条员工连续病假 6 个月,公司支付病假工资; 病假超过 6 个月的,公司支付疾病救济费。(按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 70 为基数计算)。标准为:

患病 6 个月以内

(病假工资)

患病 6 个月以上

(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

不满

2 年

满 2 年不满

4 年

满 4 年不满

6 年

满 6 年不满

8 年

满 8 年及以上

不满

1 年

满 1 年不满

3 年

满 3 年及其以上

第四十条员工病假工资或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不包括员工个人缴纳的四金) 的 80。

第八节生育假期

第四十一条生育假期标准:

(一)产前假:妊娠 7 个月以上,给予每天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部门批准,可请产前假 2 个半月。

(二)产假:顺产,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休息 15 天,产后休息 75 天; 难产产假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流产,妊娠 3 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 30 天。妊娠 3 个月以上、7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 45 天。

(三)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在婴儿一周岁内,给予每天 1 小时授乳时间。若有困难且工作上许可,由本人申请,部门批准,可请哺乳假 6 个半月。

第四十二条已婚女员工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 24 周岁的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 30 天。已婚男员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条件,该员工可享受晚育护理假 3 天。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第四十三条产假期间按《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产或流产员工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不足部分由公司发放。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的 80。

第九节节育手术假期

第四十四条女员工施行节育措施种类及假期: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 2 天,3 个月、6 个月、12 个月内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每次休息 1 天。放置宫内节育器当年内,每月经期休息 1 天。取宫内节育器休息 1 天。

(二)单纯输卵管节扎休息 30 天。

(三)皮下埋植休息 5 天,术后半年内每月随访一次,每次休息 1 天。取皮下埋植休息 3 天。

(四)输卵管药物粘堵休息 30 天。

(五)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诊断性刮宫休息 5 天。

(六)人工流产:第一次因放环、节扎、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者,凡小于孕 13 周,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者,休息 14 天; 行钳刮术者,休息 21 天; 凡大于或等于孕 13 周者,均休息 30 天。

第四十五条男员工施行节育措施,输精管节扎休息 7 天。

第四十六条节育手术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节工伤假

第四十七条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干部人事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 30 天内,由公司干部人事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第四十八条医疗待遇:

(一)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市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二)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公司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 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标准和辅助器具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四十九条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员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按其原待遇按月支付薪酬福利。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原则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者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十一节公假

第五十条员工按照国家法令,因短期服役、义务劳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等,凭证明文件申请公假,经领导按权责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五十一条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中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年休假自__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公司原先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与本制度如有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干部人事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五

(一)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严格按县府规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二)上班时间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时间较短者,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如时间较长者应向本局分管领导汇报。

(三)本局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各科 (室) 长(主任)审批; 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 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长审批; 请假七天以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时间满 30 年者年休假 20 天,满 20 年者年休假 15 天,满 15 年者年休假 10 天,满 10 年者年休假 7 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休假原则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内事假累计达到本人应享受休假时间,病假相加超过 30 天的或自学 (函授) 考试复习请假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当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亲假、生育假、婚丧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苍政办[20__]27 号文件执行。

(六)考勤登记,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以“考勤表”记录为准,每次上下班签到时差为 15 分钟,超过 15 分钟按迟到或早退论处,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考勤奖 10 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二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月累计迟到或早退 5 次按旷工半天论处(依次类推)。无故旷工一天扣 50 元,月累计无故旷工 2 天以上取消当月考勤奖; 年累计旷工 10 天以上取消全年奖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周一上班或周末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

(七)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请其他同志代请假,事后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八)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每月违反二次者,办公室向其提警告; 违反三次以上者,违反者写书面检查,并与年终奖金挂钩,扣发的奖金分别奖励给优秀和遵守纪律者。

(九)各科室应及时将请假条送局长室审批,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依据。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办公室做好统计,实行按月登记,全年汇总,并报局长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县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六

一、为规范本局考勤制度,统一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局职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每次扣款 50 元;10 分钟以上,两小时以内者,每次扣款 100 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作为旷工。工作 (生产) 途中无故脱离岗位,溜班 10 分钟三次者按旷工 1 天。旷工按相关文件规定考核。

三、请假程序:

1、请假须递交请假条,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办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确保工作连续性。

3、假满回局销假,通报人事办,并交接工作。

四、请假标准:

1、病假:

(1)职工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要有医院证明,需要住院者要有住院诊断书。

(2)病假一个月,扣发年终绩效奖的 30%,病假 2 个月扣发年终绩效奖的 50%,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止。病假期间的生产奖,每天扣 25 元。

2、事假:

(1)职工因事不能按时上班者,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请事假期间将被扣除当日工资全额。事假在 4 天以内(4 天),每天扣 30 元。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 15 天,扣发年终绩效奖的 50%;30 天以上的,年终绩效奖金全部扣除。

(3)探亲假、年休假扣发年终绩效奖的 30%.

(4)婚丧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作考核。

3、4、所有请假条(探亲假、病假、事假、婚丧假、年休假),经有关程序批准后交人事办存档备查。

5、各类请假人员的工作由班组、支局 (所) 内自行调整安排的,其所扣发请假人的生产奖按 70% 返给班组、支局(所)。

五、批假权限:

1、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由市场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送人事办,人事办核定有关政策后再报局长审批。

2、病假和事假 3 天以内报经市场部审批;4 天以上至 7 天报经分管局长审批;7 天以上报经局长审批。

六、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八、生产班组 (支局、所) 人员临时调班须报告市场部批准,每月不得超出三次,超过或未报经批准一次扣款 50 元。

九、行管人员请假,均须在局长处备案或审批,并报知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十、本办法经 20__年 8 月 27 日职代会议审议通过,从 20__年 9 月 1 日执行。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七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达到 3 次,扣除当月下乡费 50,请假除外;

2、旷工两天的;

3、工作时间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响工作的;

4、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

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打扑克的;

6、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机关开会、学习、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月累计达到二次的;

7、值班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和岗位补贴。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超过 5 次(含 5 次),请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

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他人向镇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上访的。

4、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的;

5、因违纪被处分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二 0__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八

一、因公出差要严格履行由领导同意和告知办公室的制度。凡请公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口头或代请假,但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并补写假条备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二、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日内科长 (所长) 批准,两日至三日由分管局长批准,三日以上由局长批准; 科长 (所长) 请假,一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两日以上由局长批准; 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向批准休假的履行销假手续。

三、探亲假、公休假,按照《国务院职工探亲假期待遇》和山东省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干部实行公休假制度的规定》执行,婚、丧及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因私事推迟上班或提早下班都应请假,不请假的按迟到早退论处。

五、请销假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考评、考核的内容之一,并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请销假情况列入督查通报内容。

六、无故旷工或经常迟到早退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严格遵守考勤、请、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员考勤,外出办事要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脱岗、串岗、空岗。

第二条员工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旷工处罚规定

(一)公司部门经理或主管,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 1 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 1 个工作日),扣除 2 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 1 个工作日以上不足 2 个工作日,扣除 4 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 2 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 3 个工作日,扣除 6 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 3 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5、年累计旷工 8 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二)公司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 1 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 1 个工作日),扣除 1 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 1 个工作日以上不足 2 个工作日,扣除 2 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 2 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 3 个工作日,扣除 3 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 3 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除名处理。

5、年累计旷工 10 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第四条员工迟到、早退处罚规定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当前的作息时间为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违反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的,扣 20 元;

2、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上 20 分钟以内的,扣 30 元;

3、迟到或早退 2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的,扣 50 元;

4、迟到 30 分钟以上 60 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 60 分钟以上 90 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违反考勤作息时间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罚。

1、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的,扣 10 元;

2、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上 20 分钟以内的,扣 20 元;

3、迟到或早退 2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的,扣 40 元;

4、迟到 30 分钟以上 60 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 60 分钟以上 90 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公司员工在当月内迟到与早退的累计时间超过 10 小时,则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第五条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 员工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三次扣 100 元,累计五次扣发全部绩效奖,旷工一次扣全部绩效奖。

第七条上班时,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 100 元。再经发现,扣除 300 元。

第八条员工外出办事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 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存休假期可一次性进行但不得超过五天。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代 (调) 班如出现问题应作本人考勤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

1、公司实行每周 5 天工作制: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

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 30 分钟以内的,每次扣 10 元;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 3 分钟以内,每次扣罚 10 元;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 1 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 2 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 3 天或累计旷工 5 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 7 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 20 元。

5、睡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 20 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

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 2 日内扣除 50% 的基本日工资;超过 2 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

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4、年假:

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 3 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 7 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5、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 7 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 10 天。

1、病事假:1 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 2 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考勤纪律

1、公司全体人员务必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认真执行考

勤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

当日值班人员务必早 8:30 分到公司打扫公司卫生,晚 17:00 开始打扫,打扫完毕后方可下班

2、各部门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伪造,应持续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清晰。早上 8:30 之后不得在公司吃早餐。

3、人员因公外出办事务必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并在外出登记表上予以注明。上班工作时间内严禁外出私自购物、办私事。

4、业务人员如无特殊状况,需在下午 5:00 之前到公司。并准备次日洽谈资料并予以汇报。

5、如有违反以上条款或不服管理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二、违纪事项及处罚

1、迟到、早退,当月内按快乐基金处罚标准严格执行,所扣款在月底工资发放时一次性扣除。

2、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进行处罚。

3、无故旷工 1 天扣除当月餐补 + 交补,无故旷工

2 天扣除当月餐补 + 交补 + 房补; 当月内无故旷工 3 天做自动离职处罚。

4、当日值班未按规定坚守岗位外出,并未申请调班者或卫生值日未做清洁者,当日工资。

5、与顾客持续良好的沟通关系,交流语气和蔼。发现顶撞或者不礼貌等状况出现者将进行处罚论处。

6、拖稿和不按规定行使者,将进行处罚论处。

7、以上扣款全部上缴快乐基金,及为快乐基金储备金。(快乐基金管理办法不在此制度中单独列出)三、人员病、事假处理规定

1、公司除正常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另设每年 7 天调休假期。调休期间享受正常待遇。

2、病、事假 1 天以上者(含 1 天),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由分管负责人报批并登记考勤表,未登记者按旷工论处。(病假具有突发性可视状况而定,到岗后需补假)

3、病、事假无特殊状况,除正常假期外请假将计入年假假期扣除范围,超年假规定天数外将扣除相应天数工资。四、人员补休规定

1、人员因公加班至当日晚 21:00 时后,可根据实际状况,报主管负责人同意,第二天可酌情补休,并登记备案。补休对照表:

2、因工作原因需要补休者,无特殊状况,一律提前 3 天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后方可补休,一次补休不可连续超过 2 天。

本规定自 20__年 1 月 1 日正式执行兰州中天文化传播有限职责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规范工作秩序,确保经营管理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建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三条 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

实行其他工时制的,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自行规定。

第四条 考勤种类及办法

1、考勤种类: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调 (补) 休。

2、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3、未经批准缺勤超过 1 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特殊情况下,单位仍需安排其继续工作的视为迟到)。

第五条 假期种类

假期种类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产假、计生假、哺乳假、丧假等。(休假的具体条件及时间请查阅相关规定)

第六条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所有假期均须员工本人书面申请交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根据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

2、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在请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员工提出假期申请后,须经单位批准后方能休假。

3、员工假期审批权限:

(1)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2)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员工请假三天以内 (含三天) 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并报备人力资源部; 请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并登记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的请假审批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员工假满后按期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七条 监督和管理

1、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重视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员工执行考勤制度的检查、督促。

2、各单位须明确管理考勤工作人员,应建立员工考勤台帐,如实记载员工考勤情况并保存好员工考勤相关资料。

第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 本规定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财务统计部工作职责

依据《会计法》、《统计法》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为公司和上级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统计数据; 负责财务统计部日常业务工作; 负责银行信贷资金、公司自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常规性统计、财务季 (月) 报和年报工作; 公司办公设备及品的计划、采购、报批和管理。

财务统计部经理岗位责任

一、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领导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转。

二、负责组织全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并向上级财务部门负责报告工作,按上级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结算。

三、负责组织财会人员搞好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算帐、报帐,全面反映给企业领导,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

四、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会计法》等法规和旅游企业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

五、加强财务管理,分月、季、年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各部门搞好经济核算,为企业发展积累资金。

六、负责做好资金管理,组织各营业部门收银员、出纳员按规定程序、手续及时做好资金回笼,准时进帐、存款,保证日常合理开支需要的供给。

七、负责组织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财务收支情况,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条例,加强对外汇收支的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与财政、税务、金融部门的联系,协助总经理处理好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及时掌握财政、税务及外汇动向。

九、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及还贷手续。

十、遵守、维护国家的财政纪律,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认真执行成本物资审批权限、费用报销制度。

十一、审查各部门的开支计划,并转报总经理。

十二、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并负责对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技术改造、商品 (劳务) 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案的审核,及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十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围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总经理当家理财、把关和经营参谋。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门的生产指标、成本费用、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定额,尤其应做好对三大成本费用 (即食品、用具成本,劳动费用成本,能源销售成本) 的控制,精打细算,确保经济效益。

十五、督促、检查企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情况,注意发现和处理财产、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关人员重视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资金回笼。十七、监督采购人员做好客房、工程、办公及劳保的物料、用品的采购工作。

十八、负责审查各项开支,密切与各部门的联系,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费用水平。

十九、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考核经营成果,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情况,并不定期抽查各业务部门、收款岗位的库存现金和备用金。

二十一、保存企业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帐册、报表凭证和原始单据。

二十二、负责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工作,使属下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独立工作,并使各员工对本部门其他岗位的业务环节有所了解。

二十三、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和业务会议,抓好本部门内部管理工作。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 08:30–11:30,下午 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 4 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 8:30 和 14:30 前,下班时间 11:30 和 17:30 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 / 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 / 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 1 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 11:00 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 2 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 2 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 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 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 天 (含) 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 100% 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 5 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 15 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 10 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 (含) 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 连续请 5 天 (不含) 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 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 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 15 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 3 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 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 1 - 3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 1 - 3 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 (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 & 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 158 天(日历日); 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 1—8 个月,可享受 1 天产检假; 怀孕第 8 个月以上,可享受 2 天产检假; 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 1 天或者 2 天; 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20__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d、男员工给予 10 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 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 5 天; 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 10 天; 已经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 (截止到每年的 12 月 31 日) 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 (新历年) 第一天 (1 月 1 日) 开始起算,至自然年 (新历年) 年末最后一天 (12 月 31 日) 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 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 100 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综合事务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6 时,每周 6 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 8 时至下午 5 时;晚班自上午 11 时至晚上 8 时。

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 11 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 1~10 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 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 月 1 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 月 1 日、2 日、3 日)三天。

c、国庆节(10 月 1 日、2 日、3 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商场,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本规定自 20xx 年 xx 月 xx 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时间

1. 上班时间

根据各分店实际营业时间而定,但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0 个小时。

2. 考勤时间

按自然月 (每月的 1 号 ——- 月末最后一天) 为考勤时间; 次月的 5 号发上月的工资.

二、打卡机

1. 每个人都应爱护打卡机,爱护公司财物。

2. 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

3. 打卡时间应根据排班表的时间打卡。

三、考勤制度

1. 考勤是公司发放工资的依据。

2. 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

3. 严禁他人代替打卡,1 次罚款 50 元。

4. 上班打卡时间应换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 5 分钟到岗

5. 下班打卡时间应打卡后再换工作服.

6. 如遇特殊情况应有店长 (厨师长和前厅经理) 签字. 他人签字无效.

7. 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不得虚报、漏报.

四、考勤审核制度

1. 由分店人事主管详细统计汇总考勤表并签字。

2. 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际出勤日、加班时数、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

3. 各部门主管签字。

4. 上报店长,确认无误后店长签字。

5. 上交财务部审核, 并签字。

6. 最后总经理签字。

7. 考勤汇总表应于次月 2 日前上交财务部。

五、奖罚制度

1. 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 10 元;

迟到、早退在 30 分钟 (含) 以外 4 小时以内的罚款 50—100 元;

超过 4 小时者以旷工处理;

旷工 1 天扣本人 3 倍日工资. 旷工 3 天以上 (含) 除名, 当月工资奖金全部扣除。

2. 员工月累计迟到, 早退 3 次 (含) 扣除当月 20% 的工资;5 次以上除名.

3. 员工全年满勤, 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计嘉奖一次。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体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篇十六

1.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 维护工作秩序, 提高工作效率, 特制定本规定。

2. 日常考勤规定

2.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6 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 30 分。)

2.2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 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 (包括加班) 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 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 100 元罚款;

2.3.3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 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 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 (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 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 5 次以上(含)9:00 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 每月累计 10 次以上(含)9:00 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单次迟到超过 15 分钟不足 1 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 元 / 次

部门经理级:150 元 / 次

部门主管级:100 元 / 次

部门专员级:50 元 / 次

部门文员级:40 元 / 次

员工级:30 元 / 次

2.4 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 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 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 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 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 超过 1 小时未到 (或离开) 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 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 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 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 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 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 请假报批程序:

3.3.1 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 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 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 假期计算及待遇:

原文链接:http://www.kaoyanmiji.com/wendang/2505136.html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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