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生入学会涉及到哪些入学手续? 具体日期安排如何?
答:新生入学须依次完成报名、用户申请、参加入学测试(指须参加测试者)、交费、注册、选课、订购教材等手续。入学新生各项手续的办理和日期要求详见招生专栏。
问:免试入学的标准?
答:免试入学限于报读同等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及持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报名者。
问:在校大专生是否可以报读专升本?
答:不可以,但可以报名单科选修或专业进修非学历教育。
问:大专起点的在读研究生报名专科起点本科是否可以免试 ?
答:不可以,必须参加入学水平测试。
问:哪些证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或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能够获得国家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
问:在哪里报名? 服务中心所在城市周边地区的学生如何报名和学习?
答:报名地点在各地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所在城市周边地区的学生可直接到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也可登录网上人大网站填写网上报名表,并联系就近服务中心,将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邮寄至服务中心办理预报名手续,在参加入学测试时,一并在服务中心履行报名表签字手续。学生学习期间的选课、交费、教材订购、考试预约等,均可通过网上人大网站系统平台(主页)、银行、邮寄等方式完成。学生除课程考试等集中教学活动必须到服务中心以外,其它学习环节均可在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来进行。
问:如果报名所需要的有关证书 / 证件丢失,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答:可以到原发证单位补办有关的证书 / 证件,或由原发证单位开具证明并盖章,然后持证书 / 证件等办理入学手续。
问:报名时是否必须选定专业 ?
答:是。
问:能否同时报两个专业?
答:学历教育不可以同时报读两个专业,但可以同时报读学历教育和单科选修或专业进修非学历教育。
问:专升本跨专业如何界定?
答:① 关于法学专业专升本跨专业的认定:在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大专院校成人教育中,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国际经济法专业、劳动改造法专业、商法专业、刑事司法专业、法律专业、律师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我院法学专业本科段学习,可视为同专业专升本。除以上所列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我院法学专业本科段学习,均视为跨专业专升本。
② 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跨专业的认定:在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大专院校成人教育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我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段学习,视为同专业专升本 ; 劳动经济专业 (部分) 的专科毕业生经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参加 我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段学习,也可视为同专业专升本。除以上情况外,凡专科毕业专业名称与参加我院本科段学习的专业名称不同的,原则上视为跨专业专升本。
③ 关于金融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工商管理专业、财政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财务管理专升本跨专业的认定:在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大专院校成人教育中,金融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工商管理专业、财政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我院同名专业本科段学习,视为同专业专升本。除以上情况外,凡专科毕业专业名称与参加我院本科段学习的专业名称不同的,原则上视为跨专业专升本。传播学专业没有跨专业区分。
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报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予以认定、处理。
问:入学水平测试的内容、难易程度? 测试题目是哪里出的?
答:① 高中起点专、本科测试语文、计算机与网络应用基础知识; 专科起点本科测试大学语文、计算机与网络应用基础知识。除计算机与网络应用基础知识外,其它科目将参照全国成人高考的相关内容进行测试。② 入学水平测试按 “ 宽进严出 ” 的原则进行。③ 试题由人民大学自主命题。
问:中途是否可以转专业 ?
答:可以,需向所属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学生提出转专业后,经服务中心同意并报学院审批后,按以下规定办理:
原专业已选修课程,符合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及成绩予以承认;
原专业已选修课程,不符合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及成绩不予承认,所扣除学费、教材费不予退还,已取得成绩的课程可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合格证;
办理转专业后,教学计划及学费交纳按新专业教学要求执行;
学习期限自入学时计算,不得延长;
在读期间,只允许办理转专业一次;
转专业后学生学号不变。
问:中途是否可以转服务中心?
答:可以。学生因工作或个人原因,需要转到其它服务中心参加学习者,可到所属教学服务中心填写转站申请,经转出和转入服务中心的同意并 报学院学生服务中心批准,予以办理转站手续。转站后学费标准按照转入服务中心的标准计算。转站后学生学号不变。
问:学分是什么?
答:学分是学生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的计算单位。一个学分相当于 16 至 18 个学时的学习内容。一般每门课程的学分在 4、5、6 学分之间。
问:哪些课程可以办理免考?
答:被录取学生,除全国统考科目外,学生可凭已修国民教育系列或自学考试相同课程合格成绩 (成绩六年内有效),在专业教学计划范围内申请应修总学分 30% 以内的课程免考。
问:最多可以免考多少学分,成绩如何计算?
答:申请免考的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 30%。不管原课程学分多少,申请免考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免考的课程不记原考试分数,该门课程的成绩栏内记 “ 免考 ” 字样,课程成绩按 “ 合格 ” 记载。
问:如何办理免考?
答:学生申请课程免考,由本人到服务中心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并提供原校的正式成绩单,或相应的合格证明。如证明是影印件,需加盖原校印章或保存原件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学生提供的成绩单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等。如学生申请免考的课程名称与成绩单记录的课程名称不符,还需提供原课程的教材目录或课程大纲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在学习期限内,都可以办理免考。具体办理时间需和服务中心联系。
问:是否有面授辅导,面授辅导是否收取费用,面授必须参加吗?
问:每年安排几次课程考试,都在什么时间?
答:学院每年安排三次考试,分别在每年的三月、七月、十一月,考试课程执行课程考试计划安排。考试具体时间以学院网上公布的通知时间为准。
问:每门课程学生有几次考试机会?
答:在学习期限内,每门课程最多可以参加三次考试。考试未通过或通过但对成绩不满意者,可再次预约考试。成绩以该门课程考试的最高成绩计算。
问:课程考试的三次考试机会都没有过怎么办?
答:在学习期限内,如课程考试三次均未及格,须进行重修。
1、如重修课程为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则必须通过重修本门课程以取得学分。
2、如重修课程为公共选修课,则既可以重修本门课程,也可以改修其它选修课程。
4、重修课的教学及管理要求与正常修课相同。
5、重修课按正常标准重新交纳学费。
问:课程考试难度如何?
答:考试难度与在校生考试相当。考试内容不超出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既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检验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问: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的题目由哪里命题? 是否考听力?
答:由北京市教委命题,目前不考听力。本考试内容共包括五部分:阅读理解、词语用法与语法结构、挑错、完形填空和英汉互译。在题型设计上,除英汉互译部分是主观性试题外,其余试题均采用客观性的多项选择题形式。
问: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是在哪里进行? 是否可以在当地服务中心参加? 是否可以补考?
答:考点由北京市教委统一安排,关于报名点和考点学院届时将在网上公布。若一次测试未通过,在学习期限内,学生可以多次报名参加考试,不称为 “ 补考 ”。
问:毕业条件?
答:学生在学习期限内按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2004 年 3 月 1 日后入学的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还须在学习期限内通过部分公共课全国统考),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颁发 毕业证书。
问:有关本科层次学历教育部分公共课全国统考?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国家对 2004 年 3 月 1 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实行部分公共课全国统考,我院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中起点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A)》,高中起点本科法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高中起点本科其它专业的统考科目除《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外,再任选《高等数学(B)》或《大学语文(B)》进行统考。详见主页《学生手册》关于统一考试的管理办法。统考每年组织两次,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可多次参加考试。
为了更好地帮助同学们顺利通过统考,“ 网上人大 ” 已把统考科目纳入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并 根据统考的考试大纲 对 课程内容进行了调整。
问: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学位?
答:① 掌握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② 在学习期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规定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 分以上(含 75 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③ 论文成绩在 “ 良好 ” 以上(含良好)。
④ 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 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其它语种的学生目前不能申请学位。
⑤ 已经毕业的学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学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英语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⑥ 若在学习期间,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或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 “ 记过 ” 以上 (含 “ 记过 ”) 处分或考试中有作弊行为,则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问: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什么学位?
答:符合条件的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问:若学习期限结束时,还没有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将颁发何种证书?
答:颁发何种证书取决于学生所修的课程和已取得的学分:
① 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课程(指所有的课程已预约过考试,而且对于本科生已申请了毕业论文),并已取得了结业学分(距最低毕业学分 10 学分以内)。另外,对于学籍批次为 200409 批次及以后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还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结业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再次参加课程考试或重新做毕业论文,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换发证书时间为准。
② 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已取得三十学分以上者,由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原文链接:http://cjc.hbcit.edu.cn/content.aspx?nid=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