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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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江苏 2023 年普通高考顺利结束。记者徐培钦

我省 2023 年普通高考已安全平稳顺利结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和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jszsksb)将适时公布成绩发布、志愿填报、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一、成绩发布

预计 6 月 24 日晚 20:00 后,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等途径查询高考成绩。6 月 25 日起,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志愿填报

1. 6 月 15 日至 19 日,考生可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模拟填报志愿,熟悉、了解志愿填报流程。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 2023 年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我省 2023 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 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 月 28 日至 7 月 2 日(截止时间为 7 月 2 日 17:00,每天 22:30 至第二天 8:30 为系统维护时间,下同),填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我省专门设立了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 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栏,供获得资格的考生填报相应志愿。

第二阶段:7 月 27 日至 28 日(截止时间为 7 月 28 日 17:00),填报专科批次志愿,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3. 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和考生的准考证背面。

4. 在志愿填报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开通网上咨询平台,及时解答考生对志愿填报政策的疑问。

三、关于部分类型招生的说明

1. 关于综合评价招生

凡被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 12 所 A 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据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等 12 所 B 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凡被 B 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 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

凡高考时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 6 月 26 日 6:00 至 6 月 30 日 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 48 号),参加由省公安厅与公安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请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相关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

凡有意向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及云南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请于 6 月 15 日至 19 日模拟填报志愿期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填写相关预报名信息。本次采集的预报名信息不作为投档录取的依据,投档录取以考生正式填报的志愿为准。

3. 关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

有志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考生须于 6 月 26 日 9:00-11:30、14:00-17:00,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 88 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和 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 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安排在 6 月 26 日至 28 日开展,集合地点为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单位或招生高校发布的信息。

4. 关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

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须于 6 月 28 日至 29 日(8:00-11:30、14:00-17:30)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 张,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南京市浦口区百合路 248 号),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请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相关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

5. 关于军队院校以及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拟报考以上招生类型的考生,须登录相关院校招生网站,认真查阅招生章程,了解其招生要求、录取规则等信息,同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院校,并按照院校有关安排及时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

原标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提醒!》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44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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